河南省三門峽市民政局自主經營的公墓十幾年來已銷售墓位近1500個,業(yè)內人士估算其收入應達上千萬元。然而,管理該公墓的民政局官員卻稱到目前為止該公墓仍虧損3萬多元。業(yè)內普遍公認的暴利行業(yè)為何經營成虧損項目?該局官員輕描淡寫一句:公家的事情沒有不虧損的。
話雖直白,卻說出一個道理:缺乏監(jiān)督的公有實際上變成某些人暫時占有。公墓是貨真價實的國有資產,實際上就變成了公墓管理處人員的私產。而公產到私產如何實現(xiàn)轉化呢?其中秘訣就在于“虧損”。甭管是多么暴利的行業(yè),只要懂得一點做賬的手法,多少虧損做不出來?那些原本的“暴利”“虧損”到哪里去了?“虧損”到公務旅游、公務吃喝、報銷、員工紅利以及領導的口袋里去了。
民政局的公墓其所有權本來歸于全民,但是經營權卻掌握在政府委托的管理者手上,這些管理者利用“虧損”這一技術手段把本該屬于全民的福利掌握到自己手里。某種程度上,這也是一種國有資產流失,只不過這種國有資產流失到了政府內部,因此較為隱蔽。在2004年顧雛軍、郎咸平關于國有資產流失的爭論中,人們擔憂民營企業(yè)通過賤買國有資產形成國有資產流失,于是引起對民營企業(yè)的普遍指責。但面對政府內部的國有資產流失,卻甚少得到有關監(jiān)管部門的關注。三門峽“黑公墓”只是一個小角色,更多通過壟斷獲得暴利的大型國企,難道不是玩同樣的招數(shù)嗎?只不過因為他們有更強勢的話語權,似乎就獲得了占有國有資產的合法性。
在三門峽“黑公墓”這一個案上,我們看得無比清楚,根源在于產權不清晰———政府同時霸占公共資源的所有權和經營權。上世紀90年代以來的國企改革爭論中,人們已經得出共識:國企能進行改制的要改制,不能改制的至少要將所有權和經營權剝離。但是三門峽民政局竟然由下屬機關直接經營公墓銷售。我們還看到更匪夷所思的亂象:這些公墓由于政府直接“罩著”,竟然沒有土地證,也沒有公墓經營許可證、收費許可證,不交稅,甚至也不用交土地使用費。這些亂象還造成“上行下效”,整個三門峽市的“黑公墓”比比皆是,受損的當然是市民的整體福利。
在三門峽這一個案上,我們還看到了政府權力和官員利益對經濟改革的阻礙。就這樣一個小小的公墓項目就已經被地方利益集團集體操縱到予取予求的程度,何況更多的大型壟斷性暴利國企?我們一直說經濟改革已經深入到產權改革的地步,但我們發(fā)現(xiàn),產權本身涉及到政治集團的利益,無論是中央的還是地方的,盤根錯節(jié)的利益集團一定會通過各種手段阻礙產權改革。因此,經濟改革要想再深入,就必須進行政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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