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臺支持臺企業(yè)發(fā)展25條措施
來源:中國臺灣網 2012-01-13 編輯:林洪熙
(二十四)建立聯系制度。完善地方政府與臺資企業(yè)聯系制度,政府領導要定期走訪臺資企業(yè),及時解決臺資企業(yè)生產經營中的問題和困難。健全臺資企業(yè)協會會長座談會制度,對已成立臺協地區(qū),各級政府要定期與臺協座談,聽取意見和建議。充分發(fā)揮臺協作用,在進行行風評議、出臺涉及臺商利益的政策時,積極征詢臺協意見。 (二十五)保障臺商權益。支持臺商醫(yī)院、臺商子弟學校及臺協會館建設。按照 “一視同仁,就近入學,適當照顧”原則,解決臺商子女入托、入學問題。做好臺商權益保障工作,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辦法》的執(zhí)法檢查力度。完善臺商權益保障聯席會議機制,有效解決重大、復雜的臺商權益糾紛,切實維護臺商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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